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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7 00:00

獅子山學會 吳健華

也談虐兒第23條

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事件擾擾攘攘,大眾討論焦點主要集中在鄭司長的誠信問題上。在這裏我並不是想與讀者討論司長僭建或下台與否的問題,而是希望借鄭司長個案和大家思考一個邏輯性問題:鄭司長因為僭建犯了例,市民認為她破壞了法治精神,於是對她的誠信產生懷疑,到鄭司長以律政司司長身份談及法治是說「整個社會都應該遵守和尊重法治」,估計沒有多少人會願意相信。 同樣,如果有人在提出訂立某項新法例時,但該法例卻是違反了原有法律,甚至侵犯了公民的自由和權利,那該建議訂立的法例是否有意義?是否可以令人相信是保護公民或某些弱勢社群? 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日前就兒童權利舉行公聽會,據報道指有團體建議本港要設立法定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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