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香港財經 | 2018-01-23 11:23

保險投訴局擬次季推調解服務

放大圖片

保險投訴局(前稱保險索償投訴局)主席陳黃穗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除以往處理保單索償投訴外,將引入調解機制,希望第二季可以推出服務,處理涉及金錢但不涉及保單的投訴。

她指,市民可在不獲保險公司受理投訴的6個月內,要求調解服務,但保單金額不能超過100萬元。

她續指,目前正籌備調解服務,整理調解員名單,但未有目標人數,於過往沒有紀錄這些個案數目,因此難預料未來對調解服務的需求。

陳黃穗又表示,去年保單投訴較多涉及醫療及旅遊保險,當中很多只是誤會,投保人誤以為保單涵蓋一些範圍,建議市民購買保險前要問清楚,並誠實披露自己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