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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1-18 17:28

7警案劉卓毅申請上訴許可押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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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社工曾健超案罪成,各被判監2年,其中案發時任高級督察的劉卓毅,就定罪和刑罰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高等法院上訴庭聽取雙方理據後,押後裁決。

劉卓毅去年年中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5萬元保釋,他今早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庭上播放兩段無綫新聞當日片段,其中一段調高光度。上訴一方指,原審時呈堂的無綫新聞片段,證人作供指片段曾經過數碼優化,認為影響到原審法官辨認被告。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上訴一方提出的爭議非法律問題,另外,被告的手套和背心等特徵能協助法官認人,故認為原審法官適宜使用該片段作呈堂證據。

劉卓毅與另外6名警員,去年2月被裁定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監2年。同案的時任總督察黃祖成早前已獲批上訴許可,案件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