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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1-18 11:13

7警案劉卓毅申請上訴許可今早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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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社工曾健超案罪成,各被判監2年,其中案發時任高級督察的劉卓毅,就定罪和刑罰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劉卓毅去年年中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5萬元保釋,他今早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要求先看警方事後錄影的片段,以確認曾健超被捕後,警方機動部隊人員將他移交刑事偵緝探員,由龍和道花槽押解至變電站的路線。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曾健超當時被噴胡椒噴霧,面部向下被人抬走,所以不清楚具體路線。

劉卓毅與另外6名警員,去年2月被裁定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監2年。同案的時任總督察黃祖成早前已獲批上訴許可,案件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