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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1-09 13:24

佔中三子代表律師質疑控方過度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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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普通法下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佔中三子各被控3罪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代表三子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首控罪的表述顯然已包含第二和第三控罪中的公開行為,質疑控方過度檢控,及要增加3名被告的潛在懲罰和壓力。

麥高義指,首控罪的表述是「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公眾妨擾」,並在中環進行違法堵路;這與第二控罪指被告煽惑他人以佔路方式造成妨擾,地點位於金鐘添美道一帶,兩者的表述近乎一致。他質疑,若控方指3名被告合謀佔路,除了用「煽惑」方式鼓勵他人參與計劃外,還有甚麼其他方法可以達到目的?因此指出,首控罪已包含次控罪所指的公開行為。

他又指第三控罪涉及「雙重煽惑」的性質,質疑「煽惑他人煽惑」於普通法中是否存在及是否合憲,在法律上不清楚(unknown to law)。

麥高義要求控方清晰指出,首控罪中「其他人」的身分,是否包括本案同被控第二控罪的第4至第7被告。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其他人」包括佔中糾察、志願者及支持者,控方不掌握當中每個人身分,但肯定不包括上述4名被告。

麥高義表示,控方既然掌握佔領運動有一批合謀者,但因佔中被拘捕近千人當中,絕大部分至今仍不清楚會否被控,質疑律政司一是沒有盡力、一是不想檢控。梁卓然回應稱,關於佔中的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最終會不會被檢控,與本案無關,質疑辯方透過本案陳詞試圖取得其他案件資訊,並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