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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6 00:00

保險解碼 周榮佳

喪失自理能力 兩途徑可索償

市場有各式各樣的個人保險,包括人壽、意外、危疾、醫療、儲蓄、年金等等,保障大家不同的需要。如果受保人不幸去世,保單上的受益人當然可以辦理索償手續,但如果受保人只是遇上意外、患上危疾,仍然在生,索償手續便要由受保人自己辦理。 問題來了,假如受保人患上腦退化症、中風等重疾,失去自理能力,輕則無法簽名,重則連認知也有問題,已買的保單,又可以如何索償呢? 這個問題其實十分貼身,皆因現時很多疾病患者有年輕化趨勢,例如中風不一定是老人家,香港亦曾有18至30歲的中風個案。 若然患病後失去自理能力,家人要辭職全職照顧,或是要請人照顧這位病患者,開支又是一闊三大,可以說,這類個案是最急需要保險索償來紓緩財政壓 ...

(節錄)全文共110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