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00:00
林子健案改控罪 延明年3月再訊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圖】8月因聲稱在旺角被擄及施虐而被捕,原遭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昨天再提訊,控方修改控罪為「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林子健暫毋須答辯,他原由私人律師代表,昨則改用當值律師服務;辯方稱案中證據包括逾百小時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多達11箱涉案文件,要求押後至明年3月13日再訊,獲裁判官批准,林亦獲准繼續保釋。新控罪指出,林子健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訛稱前一日的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一帶被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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