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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9 00:00

佔旺阻清場四被告判囚緩刑

第二批因佔領旺角案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的被告,其中4名認罪者昨率先判刑,全部入獄1個月但均獲緩刑1年,以及被罰款1萬元;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認為,4人參與程度低,部分人無政治聯繫,故予以輕判,惟仍須負擔控方訟費。 4名被告分別為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均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陳官表示,影片顯示4人於旺角清場時均在場,並在警方警告下拒絕離開佔領區,於被捕時亦有反抗。不過他接受首被告張啟昕解釋,難以判斷挑戰警察或法律之間分別,以及無意挑戰法律的意圖,加上她事後由議員助理轉職社區發展主任,聚焦環境民生而非政治,連同其他求情因素決定判囚1個月緩刑12個月。 岑敖暉下月判刑預坐監 陳慶偉亦指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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