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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00:00

寺廟宮觀商業化經營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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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部委近日聯合發出文件治理佛教道教領域商業化問題,提出10項具體舉措,包括明確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寺廟宮觀)是非營利性質,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投資或承包經營佛教道教場所,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義開展活動、謀取利益,景區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動場所收取高價門票。 《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由國家宗教局、中宣部、統戰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住建部、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旅遊局、證監會、國家文物局聯名下發。 當局指出,將繼續整治濫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加強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管理,並且會加強佛教道教團體和場所財務監督管理。 同時,寺廟宮觀要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稅收、 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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