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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00:00

非建制籲財會改程序勿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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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昨舉行閉門簡介會,解釋如何處理就《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修訂的建議,十多名議員出席。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參考《議事規則》規定,秘書處建議議員需在會議前12天,提出修改《會議程序》的議案,再預留5天時間予其他議員提出修訂。他強調只是正常修訂,並無「暗藏殺機」。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則認為,財委會不應太倉卒表決《會議程序》修訂。 建制派早前聯署,建議財委會修改《會議程序》,阻止議員利用程序「拉布」,但《議事規則》及《會議程序》均無特定條文,訂明財委會應如何處理議員就《會議程序》提出的修訂建議。秘書處經研究後,早前發出諮詢文件提出建議,泛民議員要求召開簡介會討論。 陳健波料有阻力 陳健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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