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7-11-08 00:00

妙畢可言 梁思傑

統一模式管理金融犯罪風險

近年來,經濟環境呈現持續不確定性,市場競爭日益加劇,金融機構面臨着愈來愈多金融犯罪風險。過去,金融機構往往用「豎井式」方法管理金融犯罪風險,儘管它們會實行一系列的溝通、協調和聯合報告等措施,但也僅僅只是履行監管義務。 由於金融機構在其各個風險領域義務存在差別,而且監管要求或監管源各不相同,因此,我們不難理解為何許多金融機構仍沿用以往的「豎井式」方法,既可達到各個監管機構期望,也可維護傳統結構和基礎設施。 然而,如今情況有所不同,金融機構必須更有策略、更有意識地管理風險。一方面,監管機構施以壓力,鞭策企業尋求更靈活、更積極的方法來管理這些風險,這表現在全球範圍內的各國法例日漸相似,均意在推動轉變 ...

(節錄)全文共149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