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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9 00:00

社評 社評

《國歌法》本地立法切忌弄巧反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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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足球代表隊上周四晚在旺角球場友賽老撾,開賽前再有部分球迷在奏起國歌之時喝倒采,並且舉出不文手勢,此事引起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關注,他說此等行為明顯違反《國歌法》,應被記錄在案。 《國歌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初表決通過,已於十月一日開始在內地生效,訂明奏唱國歌時應當肅立,舉止必須莊重,凡在公共場合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或對國歌作侮辱行為,公安機關可處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亦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大法律委員會建議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國歌法》未經本地立法落實,饒戈平所說的「記錄在案」,意思是看看日後會否「依法追溯」,他認為特區政府應該盡快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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