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9 00:00
煽動罪處理港獨 胡漢清指不過時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認為,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第9、10條的煽動罪及第14條賦權警務或公職人員移走煽動刊物,均可應用於處理校園港獨問題。他不認同有關法例過時,「擺得喺度就係法律」。
胡漢清表示,掛港獨橫額和派發單張的行為屬嚴重違憲,必定有法律後果。香港不可能在國家安全方面出現法律真空,「你一邊同中央講現有足夠法律處理,一方面又話法例已經過時,但又唔肯為《基本法》23條立法,咁咪即係呃中央?」他提出,執法機構應調查案件,然後交予法庭決定,「有啲人話掛乜都得,really?咁曾德成坐嗰兩年監係做咩事?」
胡漢清強調,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力,他引述《公民及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第1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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