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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00:00

《競爭條例》未管併購違邏輯 韋樂思離任感言 應作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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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於9月初離任的競爭事務委員會行政總裁韋樂思(Rose Webb),日前受訪時發表臨別感言,表示3年多的競委會生涯不留遺憾,亦沒什麼未完成的工作,惟她不諱言,現時《競爭條例》未有規管企業併購行為(除了電訊業),某程度上屬「不合邏輯」,認為條例未來應循有關方向研究發展。 韋樂思指出,綜觀全球有實施競爭法的經濟體,只有馬來西亞和香港,未將併購行為列入規管,「一般來說,市場愈少人競爭,競爭性愈少」,尤其一些行業,只得幾間具相當程度權勢的企業,若有關企業合併,不論「四(間)變三」或「三變二」,也會引起外界關注,如屬「二變一」更直情是壟斷。 油價被質疑屬好事 她提到,香港近年並無同業間大型併購,較近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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