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7-08-19 00:00

羅冠聰遇襲11月審

香港眾志羅冠聰今年1月由台灣返港時,於機場遭示威者襲擊和潑液體,警方事後拘捕5名懷疑涉案男女,各控以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周五於西九龍法院預審,5名被告否認控罪,法庭押後至11月1日開審。 或需「提犯令」讓事主作供 控方於庭上稱,由於羅冠聰正因其他案件被判監,為本案出庭作證時,可能要申請提犯令,由懲教人員帶上庭。第四被告劉必泉在庭上表示,不需要律師代表,稱自己不會抗辯,並向裁判官表明「有證據就判我」,又希望法庭能重判以彰顯法治。裁判官之後詢問他有否需要傳召證人,劉錯把「證人」聽作「敵人」,稱「我冇敵人,港獨就係我敵人!」 控方將播放8段影片,包括由羅冠聰助手拍攝的片段,傳召10名證人。   ...

(節錄)全文共2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