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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 00:00

「佔中輔警」縱火判囚申保釋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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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於2015年底就《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期間大樓外有垃圾桶爆炸,外號「佔中輔警」的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年初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縱火罪成,即時監禁兩年。 楊逸朗其後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駁回其保釋申請。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3月裁決時指出,楊逸朗案發當晚將易燃酒精及報紙放入垃圾桶,離開後即有兩人分別手持火槍、鐵罐走近,垃圾桶亦隨即起火,前後不過5分鐘,認為楊定是與他人串謀意圖縱火。王官判刑時則指出,即使示威者政治理想如何崇高,亦不應以違法方式表達不滿,需作出嚴厲及具震撼力的刑罰。 同案另一名被告葉卓賢因認罪及見悔意 ...

(節錄)全文共31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