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7-08-11 00:00

銀行對沖虧損自救明年諮詢

放大圖片
今年7月正式生效的《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其中重要一環是對瀕臨倒閉銀行進行「自我拯救」(bail-in),銀行要有「自救」能力,必須先確保其具備足夠能力去對沖虧損(「吸收虧損能力」, loss-absorbing capacity),金管局計劃於明年初就有關政策進行公眾諮詢。 不能倚仗公帑埋單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匯思》撰文, 指處置條例的實施有助確保瀕臨倒閉的銀行繼續提供關鍵服務,特別是向普羅大眾和中小企提供的存貸服務,條例令該局有更齊全的手段去緩減銀行倒閉的震盪。條例同時賦予該局其中一項處置權力,就是對瀕臨倒閉銀行進行「自我拯救」,即透過重組銀行的資本,由股東及某些債權人承擔倒閉的虧 ...

(節錄)全文共70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