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00:00
硬闖公民廣場遭覆核 三子下周四判刑
香港眾志羅冠聰、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3年前發起「重奪公民廣場」揭開佔領運動序幕,其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羅及黃分別被判120小時及8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被判監禁3周,緩刑1年。律政司一方早前提出覆核,要求加刑,案件昨於高等法院上訴庭審理。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出,被告認為衝入公民廣場不涉及暴力僅屬主觀願望, 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形容公民廣場對示威者而言有歷史意義,但亦問及3人作為學運領袖,以其影響力及號召力而言,是否應加重刑罰。3名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7日)宣判。
最壞打算 即時入獄
羅冠聰在庭外坦言,3人已作被判即時入獄的最壞打算,並憂慮案件為將來的遊行示威訂 ...
(節錄)全文共69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