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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00:00

證監財政新規過渡擬延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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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建議修改《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發表諮詢總結,包括為從事各類場外衍生工具活動的持牌法團訂明最低資本規定。證監會亦提出了多項經修改及新增建議,例如把持牌法團全面遵守新規定的過渡期,由6個月延長至1年。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深信建議的制度不但有助確保本地金融市場穩定,並將促進香港發展成為亞洲區的衍生工具樞紐及風險管理中心。 證監會將落實的建議,包括從事場外衍生工具交易活動的持牌法團,須遵從10億元有形資本規定及1.56億元速動資金規定;而從事場外衍生工具結算活動的持牌法團,則須遵從20億元有形資本規定及3.9億元速動資金規定。 調低交易櫃枱資本規定 此外,證監會亦就《證券及期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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