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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9 00:00

夾心人 卓文

法制社會

高院裁定4位立法會議員宣誓無效,他們即時喪失議員資格。這個判決亦間接宣布特區進入介乎中國與新加坡式法治(法制)社會。 不少評論,都曾提及「法治」及「法制」分別。簡單來說,在法制(rule by law)社會,法律是一種工具,被政府用來管制人民。相反在「法治」(rule of law)社會,法律是契約,也是一種理念及道義精神,用來平衡國家和平民權利。在法治地方,除了司法獨立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是執法機構有否濫用法律。打個比喻,警方宣布無限期嚴打違例泊車和行人亂過馬路。理論上,相關交通法例存在已久,警方根本不用公布天下,隨時可以執法。選擇這樣做,是因為車主和行人已習慣這樣做,突然收緊法例將會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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