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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00:00

景福第二代入稟 促兌現輪流掌舵

本地老牌珠寶商景福集團(00280)第二代、前執董楊秉剛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其兄弟楊秉樑、景福集團股東公司及3名家族成員,要求法庭頒令眾人履行每年輪流擔任家族公司主席的口頭協議,否則作出賠償。 曾口頭協議 違諾索賠償 原告為楊秉剛及Kennet Nominee Limited,被告包括景福前主席楊秉樑、楊何慧萍(譯音)、楊陸佩蘭(譯音)、Global H.K. Investment Limited及YCS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入稟狀透露,上述被告於前年4月曾與原告達成口頭協議,每年按年資輪流擔任家族公司「楊志誠置業有限公司」的董事會議主席,並 ...

(節錄)全文共34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