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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4 00:00

人行有條件接納國際評級機構

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措施接連出台,除了開通「債券通」之外,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公布,允許境外評級機構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開展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業務。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此舉為適應境外投資者及發行人的需求。 人民銀行表示,有關公告為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促進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 在一般條件以外,人民銀行規定境外評級機構須符合額外要求,包括承諾接受人民銀行監管,或其所在國家信用評級監管機構,已與人民銀行簽署監管合作協議等。 憧憬加入環球指數 人民銀行要求信用評級機構,保證所披露訊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信用評級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應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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