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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00:00

嚴限境外組織社會統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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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8月1日實施的《統計法實施條例》昨日公布,嚴限境外組織統計調查活動,包括涉外社會調查項目、涉外統計調查項目應當依法報經批准;審批權至少由省級政府統計機構掌握,調查範圍跨省份的,要由國家統計局審批。 同時,境外組織、個人不得獨自在中國境內進行統計調查活動,應當委託境內具有涉外統計調查資格的機構進行。國家統計局或者省級政府統計機構有權採取措施調查涉外統計違法行為;對違法從事涉外統計調查活動的單位、個人,可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統計造假地方主官究責 條例是根據《統計法》制訂的,針對各地統計水份問題,條例要求地方政府及統計部門負責人不得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並明確了本地方、本部門 ...

(節錄)全文共43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