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0 00:00
王岸然
濫權阻UGL調查 屬行為不檢
許仕仁涉貪案終極上訴的裁決,可謂影響深遠,港人最關心的是對梁振英案的影響;筆者也是針對此案作討論,結論維持3年來一貫的主張──必須徹查,以保香港法治的聲譽。
不過,筆者的法律分析與大多數論者不同,筆者以為梁的行為不檢不在於貪腐,而在於他濫用權力干預對他的調查,干擾立法會的運作,這就是清楚的公職人員行為不檢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而充分。在中國的法律中歸入瀆職之罪,以此罪檢控梁振英,比指控他在UGL案貪污容易得多。
本文可能顛覆了大多數人對梁振英與UGL一案的認識,大家須要多用辯證思維閱讀。筆者身為專長於經濟法律的人,對UGL案梁能否入罪存疑,所以也在沒有進一步事實可供分析之前再討論。
梁的行為 ...
(節錄)全文共198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