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2 00:00
獨眼香江 紀曉風
督察協會主席感不解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昨日接受訪問時指出,任何被羈留人士須接受搜身,皮帶、頸鏈等不可帶入,免用來自殺。假如證實疑犯以電腦線上吊,李稱感奇怪,而羈留室設施通過專業人士評估,難用作上吊。由於羈留室洗手間採開放設計,為保私隱沒有閉路電視,因此規定警署的警員每25分鐘巡查羈留室一次,負責督導的警員會每小時最少一次監察警員有沒有巡查。羈留室外的走廊則裝有閉路電視,只拍到通道情況,影不到疑犯。
曾被捕遭扣留的社運人士黃台仰在Facebook留言,指疑犯身上所有繩狀物體及可能用來自殺的物品,都會被警方收起,連眼鏡都驚用鏡片來割脈。他推測警察或覺得強姦案疑犯不會自殺,故沒有收取其身上所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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