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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00:00

李道

特赦有前提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的特赦論,僅僅講了半天便主動收回,為何如此? 必先澄清,特赦肯定違反法治,乃是毋庸置疑的;惟縱使如此,世界各地依然容許特赦,意味特赦本身具有一定存在價值,並非什麼絕對邪惡的洪水猛獸。此所以,爭議特赦有否違反法治,其實無關宏旨;討論焦點,應在為何會有特赦?特赦的前提是什麼?又胡志偉特赦論是否符合條件? 避免動盪 特赦與法治,可說是一對矛盾的存在。於此天平之上,准許特赦而犧牲法治,必然基於結果利大於弊,甚至是有利無弊。也就是說,當嚴格執法的後果竟然弊大於利,惟有如此,才有條件研究應否特赦。 香港便曾有此例子,就是六十、七十年代的反貪運動。在幾乎全警皆貪的情況下,嚴格執法只怕落得全警 ...

(節錄)全文共146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