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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00:00

鄭錦滿佔旺違禁令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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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圖】於2014年佔領旺角時違反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罪,昨被判即時入獄3個月。另一被告歐煜鈞則獲准緩刑及罰款。法官判刑時指出,鄭錦滿不尊重禁制令,上庭時更遲到及玩電話,看不到有悔意,認為判刑合適。 28歲的鄭錦滿及23歲報稱兼職侍應的歐煜鈞,昨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案情指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警方協助法庭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清理在旺角亞皆老街的「佔領區」,鄭錦滿及歐煜鈞等人到場拒絕離開。律政司控告包括他們共17人阻礙執行禁制令,涉嫌藐視法庭。 官指上庭遲到玩電話無悔意 鄭錦滿早前已承認藐視法庭罪,法官陳慶偉指出,鄭錦滿長時間留在佔領區,在現場戴上口罩及帽、使用揚聲器和拉起黃色 ...

(節錄)全文共57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