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7-03-16 00:00

青島南京同推限購令

青島及南京昨天同時出台新限購措施,限制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購買住房數量,並要求非戶籍居民家庭提供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證明。 青島市國土資源房管局等五大部門聯合發布文件指出,在青島市區範圍內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日起前兩年內、在青島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相關措施自今天起正式實施。 另外,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手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在青島市區範圍內,購買首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

(節錄)全文共5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