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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00:00

新地洋房買家成功踢契

2015年開售的新地(00016)獨立洋房豪宅項目赤柱村道50號,其中一名買家在完成交易前夕,以身為土地業主的新地旗下公司,未能妥善答覆其業權查詢為由,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踢契」;高院昨頒下判詞,裁定買家勝訴,下令新地要退回訂金及部分樓款,共約1928萬元。新地表示尊重裁決,會研究判詞,決定是否上訴。 原告為歡康有限公司,被告則是新地附屬的晶信有限公司。根據查冊記錄,雙方於2015年4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作價1.28億元。案情透露,涉案土地在上世紀二十年代,由時任立法局(現為立法會)議員、知名華人羅旭龢爵士擁有,工務局(現為發展局工務科),曾於1923至1924年間,向羅旭龢發出兩封信件,內容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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