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0 00:00
曾蔭權就定罪刑期上訴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因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獄服刑。曾蔭權昨透過律師入紙提上訴及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律政司發言人確認已收到上訴通知書,保釋申請將於下月6日開庭處理,預計需約3小時。曾蔭權發言人稱,上訴決定較初步,暫未能透露理據。
下月開庭處理保釋申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 在陪審團裁決的案件中,上訴一般而言會就法官引導陪審團有否出錯,或收納不應收納的證據作爭拗。他指出,雖然曾蔭權棄保潛逃可能性甚低,惟刑期不算短,就上訴申請保釋門檻會較高,若在判罪或刑期方面有合理上訴理由,一般會允許保釋。
曾蔭權另被控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早前未能達成裁決,法官陳慶偉定於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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