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 00:00
康和健 顧小培
大麻
我在美國波士頓工作時,有一位同事每年都選擇去荷蘭度假。他告訴我,原因是荷蘭法律並不禁止服用大麻,他還能在當地買到一個叫Cannabis Sativa的品種。在他來說,在遍嘗「美味」後,對這個「極品」驚為天人,捨此不歡。這位同事竟原是來自香港的。基於在香港吸食大麻乃是刑事罪行,此君有這「品味」,看來頗有國際水平(worldly standard)。
大麻內有「四氫大麻酚」,簡稱THC(Tetrahydrocannabinol)。THC能穿越腦部的「守門大將軍」Blood Brain Barrier(「血腦屏障」);進入後,並能黏附上(位於神經系統的)「CB-1接受體」(Cannabinoid ...
(節錄)全文共82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