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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1 00:00

視線所及 陳心遙

我犯咗校規,然後……

記得小學嘅時候,我曾經犯校規。因為唔覺意畀先生聽到我講粗口,所謂講粗口,其實我只係衝口而出講咗「仆街」兩個字。呢兩個字甚至連TVB黃金時間都可以出街;不過,我當時就因為呢兩隻字畀先生罰企喇。 但最近見到有網友分享,原來而家進化咗,唔單止罰企:因為講咗句英文粗口單字,個小學生喺周會上台,當住所有同學面前認錯,老師會指學校出咗個講粗口嘅學生令人好失望⋯⋯ 唔知有冇誇張到,不過都唔難想像。香港學校嘅校規之嚴,涉獵範圍之廣,禁忌之多真係源遠流長,而且匪夷所思。譬如,我讀中學嘅時候已經知有學校唔畀女學生嘅銀包入面有任何男仔嘅相,男明星都唔得,如果係爸爸或者哥哥嘅相,就要解釋同申請。我諗呢啲可能都濕濕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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