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4 07:00
前警務處長李明逵在任時被傳媒稱為「人權殺手」,退休十年後卻人氣急升。在警民關係緊張的年代,開明親和形象備受年輕人追捧。「人在棺材,錢在銀行!」他淡泊名利,沒有如其他前「一哥」從商「搵真銀」,專心做義工。「做主管者,有功歸下屬,有錯自己孭外。要以身作則,知錯能改!」他四出傳授警隊的管理之道。
近年警員操守備受關注,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回應指有人以偏蓋全、抹黑及貶低所有警務人員,又指「聖人也難免有小錯」。
「雖然『聖人都有錯』,但要記住後半句,聖人亦要改過。尤其是做管理層的,更要以身作則。」李明逵強調,「有功一定是下屬的,有錯就要自己孭!」
他以自己為例,2004年初任處長,回應傳媒關於「差館走犯」時,一時失言稱「警察一年拉一萬二千幾人,走咗個好小事啫」,結果翌日被公眾大肆批評,需躹躬道歉。「傳媒唔會同你客氣,啱未必會讚,但錯一定會狂轟,我引以為戒,日後小心言論。」
李明逵慨嘆,不同年代的「一哥」都不易做,香港回歸後一直很政治化,2003年處理七一大遊行時,他是負責行動部門的副警務處長,之後便每年遊行示威不絕。
至於內部,三萬名同事也有不同訴求,他做處長時的管理之道是放權,把行動和警務工作交由兩位副警務處長全權執行,自己則專責「兩個R」Public Relations(公共關係)和Staff Relations(職員關係)。他以教小孩游泳作比喻,強調不放手是學不會的,需要Hands off, eyes on(放手但時刻留意),見到有遇溺危險時才出手。
三金句維持警隊聲譽
如何維持警隊聲譽?他認為不外乎三句話:「唔好做衰嘢,好嘢要有人知,出事時要識做嘢」。
第一、警察犯法肯定損害組織聲譽,「呢啲神仙都救唔到!」第二、很多人不察覺香港的治安屬世界一流,要到海外生活過才知道身在福中不知福,有需要透過公關宣傳警隊維持治安的優秀專業水平。最後是居安思危,危機出現時能處理得宜。
節錄自3月號《信報財經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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