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7-02-27 00:00

港生活‧講投資 安格斯

罪成七警壓力非理由

七警襲擊案被判有罪,引起公眾譁然。普羅大眾對裁決眾說紛紜,有些人說警察在動亂時期,採用非常手段來鎮壓一心搞事的示威者,旨在維持社會秩序,做法並無不妥;另有些人說警隊的使命及責任,是為了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就算遇上無理的暴徒,也不能對早已「束手就擒」毫無反抗能力的受害者,拉到一旁拳打腳踢。 蓄意傷害他人身體固然是錯,但畢竟血肉之軀,「是可忍孰不可忍」,被人居高臨下淋潑「充滿異味的液體」,難道還要再三退避?換作是你或我,又會有何反應?可能較他們更火更㷫!冷靜克制也有極限,長期捱轟受盡辱罵,精神折磨之苦,非筆墨所能形容。 法官判詞中,駁斥辯方所說,指壓力並非一個行事理由,而只是一個藉口,況且紀律部隊 ...

(節錄)全文共79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