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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00:00

此時此刻 劉健威

有法不執立新法?

警察團體發起集會,支援被判罪七警。 不知道除了情緒宣洩,警察團體到底想藉這集會達到什麼目的?但客觀證明,負面效果多一些——本質上,集會名不正言不順,因為七警是被法庭定罪的,集會的目的明顯是表達對判決的不滿;但循的又不是法律途徑(如籌款協助七警上訴),卻用非法律手段向社會施壓,這對其作為執法者身份來說是莫大諷刺——市民一句話就令集會者無地自容:既然不相信法治,是否該擔當執法崗位呢? 集會不僅沒提升警察威信,反之,更由於粗言穢語和擬諸不倫的譬喻,令港警形象受損。這是令人痛心的事——執法者失去執法威信,我相信殊非市民之福。只有執法者專業地依法執法,才是社會安定的基礎。 但現在警察將不滿訴諸制訂「辱警 ...

(節錄)全文共61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