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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5 00:00

「行李門」覆核獲准

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去年3月遺留行李在機場大堂,機場管理局調查後稱,只有在初次檢查被認為有可疑的行李,才要乘客與行李「同行同檢」。一名港龍航空的空中服務員就此提出司法覆核,請求法庭裁決機管局和機場保安公司當日做法,屬不合法決定,周五獲高等法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代表機管局和機場保安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高浩文在庭上指出,根據《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只有第二次安檢才須同行同檢;並認為保安人員就行李主人須否在場可酌情處理,事件只是學術爭拗。 官:非純粹學術爭拗 代表申請人羅美美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稱, 若正確理解《香港航空保安計劃》,不論第一或第二次安檢,每項保安程序都須同行同檢;申請人作為專業機艙服 ...

(節錄)全文共44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