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 00:00
獨眼香江 紀曉風
云爾錄 : 商場食肆被指冒充餐廳
據傳真社報道,就2016年食環署檢控無牌經營食肆的調查,發現20個地產發展商旗下商場、 辦公大樓及機場,共有62間持食物製造廠牌(俗稱外賣牌)的商戶,懷疑「冒充」餐廳,涉嫌無牌經營食肆。報道又稱,有負責商場租賃的業內人士透露,發展商在旗下商場的做法是走法律罅,事實上這些所謂食肆的座位,公眾人士不需任何消費也可以使用。
上榜的食肆包括香港國際機場大堂7樓的agnès b. Cafe L.P.G【圖】,以及多間在商場內開設的Starbucks Coffee和Pacific Coffee Company。根據《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食物業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違規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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