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8 00:00
審訊28天 多名前高官作證
曾蔭權是廉政公署歷來落案起訴的最高級官員。 就該案控罪一,即行政長官收受利益,主審法官陳慶偉早前解釋,陪審團須判斷被告有否收受利益,包括案件中有關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裝修的物品,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提供的服務。另外該等利益是否曾蔭權向雄濤批出數碼廣播牌照的誘因。
至於第二、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陪審團須考慮被告是否刻意作出失當行為、該失當是否「嚴重」,被告是否刻意把自己放在嚴重利益衝突的位置。
控方在庭上指出,曾蔭權在案中接受豪華裝修,全因其行政長官身份,可作出有利於雄濤的決定,屬典型利益衝突;他曾多次向行會申報利益,但從無提及租住深圳單位,是有意隱瞞,屬貪腐行為。至於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是作為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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