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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8 00:00

學者:裁決周密 上訴有難度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陪審團未能就該案控罪一、即行政長官收受利益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將解散陪審團,此做法不算罕見。這意味律政司仍可考慮單獨就此項控罪要求法庭重新安排陪審團,繼續檢控。他相信律政司會先視乎下周一判刑結果,及衡量該控罪所涉及證據;在整體量刑原則下,若該案第二控罪的判刑已達一定程度,律政司便須考慮是否值得就控罪一繼續檢控。 至於曾蔭權一方就控罪二、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上訴機會,張達明認為,上訴庭一般會考慮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的指示及處理證據等方面,有否觀點或技術上出錯與遺漏,但料在該案有一定難度,因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團隊,在避免法官指示有錯漏方面應考慮得很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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