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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1 00:00

城市天眼

索7100萬生活費 梅媽上訴再駁回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九旬母親覃美金(梅媽),近年多次就遺產問題興訟;去年梅媽入稟法院,要求從梅艷芳遺產中一筆過發放7100萬元被拒,她不服裁決進行上訴,上訴庭於周五(10日)正式駁回,更下令她向遺產信託人滙豐及另一受益人妙境佛學會支付訟費。 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考慮到梅媽曾向法庭呈上醫生證明,估計梅媽仍有10至15年壽命,相信一筆過批出生活費將令梅媽晚年淒涼。 判詞提到,根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法庭的原則是為申請人提供合理的經濟供養條件,而非申請人所期望得到的,一筆過向申請人支付生活費並非慣常做法;因此,原審法官決定以定期方式每月向梅媽發放生活費,屬於合理原則。 【案件編號: ...

(節錄)全文共31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