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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00:00

重慶禁預售房用作抵押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為規範房地產交易行為,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將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和在建建築物抵押登記,即日起,抵押房產不得進行預售,以及預售商品房不得用於抵押。 該局指出,開發企業依法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申請房屋及所佔土地不得抵押;擬預售商品房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的,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註銷抵押權登記,註銷抵押權的土地面積,應大於該建築物對應的土地面積。 此外,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應按照預售許可內容對外進行銷售,不得把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房屋用於抵押融資;金融機構不得接受開發企業用已辦理預售許可的房屋作為抵押物。同時,該局亦規範在建建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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