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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 00:00

曾蔭權案行會秘書指租屋毋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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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被控收受利益及行為失當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時強調,行會成員的誠信相當重要,要確保他們適當申報利益,惟她承認,申報制度只規管行會成員而非特首,租住物業亦不屬於申報範圍。庭上更首次披露,時任行會召集人的現任特首梁振英,其公司曾受聘於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的東海集團,負責管理涉案深圳東海花園,惟梁振英亦未有向行會申報。 CY公司管理東海花園 黃潔怡昨在庭上解釋,行會申報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能清楚明白成員的利益或崗位,確保他們討論議題時不偏不倚。她直言申報屬成員個人責任,因成員來自各界,部分議題涉及其個人利益不足為奇,故此才要求成員申報,確保決策公平公正。 根據黃潔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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