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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00:00

人行嚴打洗錢 5萬元交易要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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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表示,為了更有效打擊洗錢活動,修訂《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把單日大額人民幣現金交易的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低至5萬元人民幣;同時,新增要求金融機構報告自然人客戶達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大額跨境轉賬交易。措施將於2017年7月1日生效。 今次修訂只針對人民幣大額現金交易,而外幣的報告標準則維持在1萬美元或等值外幣。不過,今次文件中亦如之前的文件一樣,特別聲明人行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大額交易報告標準。 人行指出,收緊大額現金交易的報告標準至5萬元人民幣,是考慮到國際上對大額現金交易的報告起點均為1萬美元或等值外幣;加上國內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日漸普及,居民的正常支付需求已得到滿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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