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6-12-23 00:00

簡訊

雷士照明前董事長囚14年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21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挪用資金、職務侵佔罪判處雷士照明(02222)前董事長吳長江有期徒刑14年,沒收財產50萬元,並責令吳長江退賠370萬元人民幣給重慶雷士照明。在9月1日庭審時,吳長江曾表示不認罪。有雷士照明前員工相信吳長江會繼續上訴。   ...

(節錄)全文共13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