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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4 00:00

但看楓景 章可怡

也須反省吾身

移民律師見客,首要知道當事人意在以何種身份申請,參詳客戶的資歷、學歷、證書、牌照、工作經驗等等,看何類別最具成功的可能性。律師都未有不耐煩,客戶先不耐煩,說:「你不如把所需的證書執照什麼的,開列出來,我都給你好了。」客戶的想法非從自己所具備的資歷條件來申請某個類型,乃以靈活的資歷來適應任何類型所須條件。不明?意謂你要什麼資歷證書我都可以供應,只要合用。 某永久居民居加日數遠未達到規定,要再「永久」,怎麼辦?找到一個他以為是律師的移民代理或移民顧問,採取獨特的方法、蓋上真嘅一樣的印章,使其證件所錄的居加日數足夠,可以保持永久身份。去年,事發(同類最大者),該顧問公司的老闆不是律師,甚至不是真的有 ...

(節錄)全文共64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