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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6 00:00

麗都美識 陳頌紅

投訴的「樂趣」

若非真的感到不合理、不公平、 不受尊重,誰會事無大小都投訴? 或者有的。上星期報章報道,一個王姓女子,一年之內投訴美心集團三十次,而一個有相同譯名的女子,也曾於兩個月內投訴惠康十五次,不管是否同一人,都堪稱「投訴王」。根據《蘋果日報》資料,該名王姓女子投訴的內容,包括杯有黑點、壽司飯糰上有毛狀異物、吃早餐時不能把煎腸改為烚腸、西餅店蛋糕上的忌廉不夠平等等。總之,事無大小,都有可能觸動她的神經。 又或者,正如加拿大貴湖大學心理學榮譽教授Hank Davis在《今日心理學》中指出,投訴本身有一定作用和價值,起碼,它會帶來一定的「樂趣」。這種樂趣,並非來自「令別人難受」,而是投訴人通常會有一種「權力 ...

(節錄)全文共67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