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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2 00:00

粵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巨貪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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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涉案金額逾2.3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11日被廣西柳州市中級法院宣判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宗罪成,合併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朱明國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供罪悔罪積極退贓獲輕判 柳州中院通報,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朱明國先後利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長,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廣東省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職務調整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1.4餘億元;朱明國還對共計逾0.9億元的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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