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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2 00:00

濠江動態

防遏洗黑錢修例 延伸至實施未遂

澳門行政會完成《修改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第3/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法律草案討論。 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法案方面,今次主要修改內容包括擴大清洗黑錢罪的上游犯罪名單,將金融行動特別組織40項建議所載的罪行列為清洗黑錢罪的上游犯罪;強調清洗黑錢行為與上游犯罪各自獨立,規定毋須先對產生利益的犯罪的正犯判刑,方證實和證明所獲得的利益的不法來源;加強客戶盡職審查措施,法案建議,將從事拍賣的實體加入須履行預防性義務的實體名單;將舉報清洗黑錢的義務伸延至實施未遂的情況;以及加入特別訴訟措施,以訂定管制銀行賬戶和履行相關保密義務的規則。 擴大恐怖主義範圍 ...

(節錄)全文共4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