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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 00:00

林行止專欄 林行止

輕舉妄動怎補救? 胡謅亂道損自由!

一、 兩名立法會新科議員有違常規的就職「宣誓風波」,後天法院或有裁決,因此不好評說;然而,為了杜絕今後發生類同事件,既誤了民選議員替選民「問政」的機會,復浪費了大量納稅人的金錢,以這宗此間未見先例的訴訟,敗訴一方肯定上訴,因而拖延時日,剝奪了法院的大量時間,令不少「正事」因而躭擱。補救這種在我們這個一切講求效率城市的做法,最佳莫如成立一個「從政者資格審查委員會」(下稱「資審委」;選舉事務主任褫奪涉嫌「港獨分子」的被選資格,不成章法為人詬病),獲其審查通過的人,才有資格參與各級議會選舉!這雖然有違香港人享有參選的自由,卻是避免選舉事務主任濫權及浪費公帑的次佳辦法! 「資審委」應由立法會立法抑或由 ...

(節錄)全文共190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