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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00:00

曾蔭權再提訊 拒答選戰事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案件昨早第四度在高院提訊,主審法官陳慶偉將案定於明年1月3日開審,並批准控方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指控內容作出修訂。曾蔭權在夫人曾鮑笑薇陪同下到高院出席聆訊時,主動向記者講「早晨」,但對於記者提問對退休法官胡國興宣布競選特首、傳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致函中央表參選意願、對「法官治港」等看法時,曾蔭權一概拒絕回答,僅稱:「唔講喇!」 修訂兩控罪 1月開審 該案首控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指被告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物業的裝修工程,而作為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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